财务公司询证函办理方式

财务公司询证函办理方式分为电子函证和人工函证及回函两种方式。原则上注册会计师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电子函证方式。

电子函证:注册会计师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通过网银系统提交询证函申请并自行打印,并双方对监督过程确认签字。询证函申请及打印仅需用户一级操作,被审计单位所有网银用户均具备该权限。

网银操作路径:通过账户管理--开户信息管理--询证函申请--选择结算机构、函证日、币种等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形成函证记录。通过账户管理--开户信息管理--询证函打印--对已申请的函证进行打印。

人工函证及回函:注册会计师根据被审计单位相关信息填写需函证内容,应确保询证函格式规范有效、内容完整。可以采用手工填写或打印方式,需在询证函内明确回函方式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将询证函邮寄至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不限定注册会计师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所发函证的具体样式,可根据具体业务需要对格式进行适当调整,但需符合相关要求。

财务公司校验的签章为企业在财务公司开户时的预留印鉴章。多页函证需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骑公章或财务章。财务公司回函用章为业务公章。

财务公司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十八层 询证函管理员 010-65675717、010-65675063